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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开放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美发店的通知

最近更新日期:2024-04-27T18:30:39 浏览次数:10237

为贯彻落实“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根据“所辖区县均为低风险的省份,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求及我省全域均为低风险区域的实际,现就有序开放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美发店通知如下:

一、落实负面清单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市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美发店有序恢复开放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二、有序开放条件

1.做好场所通风。加强经营场所及服务区域通风换气,倡导开门开窗、采用自然通风开放;有条件的运用排气扇等机械方式,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必须使用时,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2.强化卫生消毒。加强扶手、电梯等公共区域消毒,向消费者提供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毒用品;直接接触消费者的公用服务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换一消毒”。

3.控制场所人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用预约服务等方式,实行消费者错时服务,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

4.实行扫码测温。所有人员(含工作人员和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必须扫描“安康码”,通过绿色认证方可进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人员拒绝入内、引导就诊,并向属地街道(乡镇)报告。

5.科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消费者应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

6.落实防控宣传。在经营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关于新冠肺炎预防知识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可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

三、压实工作责任

1.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落实管理及经营主体责任,实行管理及经营单位承诺制(承诺书报送至卫生监督机构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2.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严格对照负面管理清单, 加强事前指导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到位,问题严重的不允许对外开放。

3.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管理措施, 抓好监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黄山市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美发店

有序开放负面管理清单

1.违规接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入境人员的。

2.未检查“安康码”的;未落实实名制登记的(每批次至少1 人);未阻止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人员入内的; 对疑似病情不及时报告的。

3.防护物资(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准备不足,不能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

4.未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日管理机制,未能每天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并登记的;对员工14 天内行程轨迹不清楚的;未落实员工用餐分餐管理要求的。

5.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符合要求的(未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6.未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的,造成消费者聚集的。

7.未能严格落实公共卫生管理要求的(垃圾箱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厕所及时清理消毒)。